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工作动态>党风政风
饶阳开展县委常委廉政谈话活动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5-05 15:34:00

为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确保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实效,为“生态立县、绿色崛起”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近日,饶阳县11名县委常委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和具体工作分工,分别对分管联系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

前期调研,确保情况明。11名县委常委紧紧扭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这个明确目标,深入分管联系单位,看听结合、问查结合,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情况。

促心谈廉,确保知己责。谈话对象分为党委(党组)一把手、纪委(纪检组)负责人。要求党委(党组)一把手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同时,旗帜鲜明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经常分析研判本领域、本部门反腐败斗争形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要求纪委(纪检组)负责人持续深化“三转”,不断聚焦主业,把有限的精力和时间用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上来。要抓住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要认真清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做到及时汇报、及时处置,切实将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

签字背书,确保责任传导。整个谈话过程由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各县委常委与谈话对象的《谈话记录》实行双方“签字背书”,在县委办公室和纪委备案,谈话中体现的要求和承诺兑现情况将作为年终“两个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各县委常委将依据《谈话记录》对分管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对躲躲闪闪、遮遮掩掩,“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不愿监督、不敢负责,“监督责任”打折扣的,及时上报常委会,由常委会依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确保压力传导、责任到位。(衡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