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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桃城区:梳理小官“微权力” 从源头上遏制村官腐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4-21 09:15:00

桃城区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惩治“小官巨腐”的要求,扎实开展“村官腐败”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发生在农民身边的腐败问题。

对照梳理,明确权力边界

桃城区积极开展村级“微权力”摸底工作,梳理确认了8个乡镇、街道中村级行政主体的职权类事项和服务类事项,并对照“三级平台”权力目录和“两个代办”事项目录,编制村级便民服务权力清单,统一事项名目及内容,现已梳理村级涉权事项110余项。目前,各乡镇街道均已经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增至215个。区纪委联合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局等单位严格审核各个村级涉权事项,保障服务内容合法。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及村级财务管理等19项村级公共权力事项和村民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审核等17项便民服务权力事项进行规范,同时,明确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明确审批服务各环节中的岗位职责。

监督制约,规范用权行为

着力抓牢“三个环节”:强化制度束权。根据本区实际,制定了《农村(社区)基层权力运行公开办法》、《农村(社区)权力规范运行监督检查办法》、《违反基层权力规范化运行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基层权力规范运行更具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突出阳光示权。拓宽便民服务清单的公开渠道,通过服务手册、媒体宣传、网站、点触式服务屏及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系统等信息化公开平台,将便民服务清单中每个事项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政策依据等向社会公开,让村官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全程控权。积极发挥职能部门、街道()和村()监会等各方监督主体作用,建立巡查制度和反馈制度,并聘请社会监督员,严格监督村级涉权事项,减少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空间,规范基层干部用权行为。

严惩警示,树立法纪权威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瞄准农村涉权、涉钱的重点事项和关键岗位,严肃查处村官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损害群众利益等腐败行为。去年以来,共查处村官腐败案件88件,在此基础上认真筛选了8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召开全区农村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采取通报曝光、一案一剖析的方式,教育党员干部从用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真正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震慑作用。(衡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