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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党风廉政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4-16 09:57:00

为不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解决不想学、不愿学“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好学坏一个样”等问题,盐山县结合实际,以县委组织部实行的干部学分制管理为抓手,通过依托学分制管理机制,让干部能学”;依托高水平师资队伍,让干部“爱学”;完善干部考核和选任制度,让干部“想学”,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整体部署,不断加强干部党风廉政知识学习培训,取得了明显成效。

依托学分制管理机制,让干部“能学

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学习,纳入全县干部学分制管理,增设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内容,将干部每次参加培训的出勤情况、考试成绩、课后作业、学习笔记、调研报告等,按比例折算成学分,实行规范管理、量化考核。每年一般设必修课2-4门,选修课10-20门,最大限度地满足干部学习需求。年度综合学分7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经考核年度综合学分不合格的,必须参加集中补训。县委组织部建立干部业务廉政知识培训工作档案,及时公布干部参训成绩。对未经许可不参加集中培训或缺勤率达三分之一的,当期培训不计学分;对严重违反培训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当年度学分记0分。

依托高水平师资队伍,让干部“爱学

开设“周末大讲堂”,定期聘请知名专家教授或领导干部,围绕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解读,使培训工作更具权威性和实效性。同时建立盐山县干部培训师资库,采取内选、外聘、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等方式,努力拓宽师资选聘渠道,弥补县级培训师资的不足,提高了干部培训的质量。为便于干部学习,2014年又建设了干部培训在线学习平台——“盐山县干部培训学分制管理网”,让干部通过网络授课,有效解决了工学矛盾。

完善干部考核和选任制度,让干部“想学

将干部参加业务和廉政培训的综合成绩与年度考核及干部选拔任用等挂起钩来:对学习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委予以通报表彰;对被认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和提拔晋职资格。同时,对学分综合排名后10位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到目前为止,全县参加学习培训党员领导干部达3000余人次。(沧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