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该县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同各单位党委(党组)及纪委(纪检组)负责人签订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责任状。
为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日前,枣强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分别同各部门、各乡镇党委(党组)及纪委(纪检组)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层层传递责任与压力,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行动自觉。同时,该县加大问责力度,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导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6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对其党委(党组)负责人进行了严肃问责,从而督促其勇于担当、敢于负责,耕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衡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