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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制度建设难题 打造过硬党内法规队伍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5-04-07 14:35:0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对此,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做出的依规管党治党部署,切实加强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日常督查、专项检查和定期考核,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问责力度,确保各项法规制度成为刚性约束。作为专司党内监督的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加强党内法规队伍建设,为依规管党治党提供坚强保证,是一项重要课题。

  当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还客观存在着质量不够高、制度老化、碎片化的现象,有些内容交叉重复甚至相互冲突,特别是针对党规制度执行不力和法规空转的现象,迫切需要一大批能力强、素质高的党内法规工作者承担这一重任。

  加强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建设是基础。当前党的各级法规工作机构建设还比较薄弱。从纪检监察机关看,部分省级纪委的法规机构近两年才单独设立,市、县两级绝大多数没有单设,即便单设也兼管着其他业务工作。这一现状势必会制约和影响党内法规建设进程。为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抓紧建立健全专门的法规工作机构,下力解决队伍力量、设施条件、工作开展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为落实依规管党治党要求奠定坚实基础。

  完善党内法规工作运行机制是保障。按照依规管党治党的要求推进党内法规工作,必须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开展“大清理”工作,对目前所有运行的法规制度包括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大起底”,分级组织、自上而下实施,对内容过时的、交叉的、矛盾的,和上位法冲突的,逐一严格甄别,作出废止和保留决定,对决定保留的进行汇编,作为下步顶层设计的依据。要推行法规工作归口管理,把好“立项关”,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科学设计,抓好配套完善;把好“质量关”,力求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把好“执行关”,加强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中的“跑偏”问题及时发现,严肃问责,保证依规办事。

  提高党内法规队伍的专业水准和业务能力。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党内法规人员还没有做到正规化、专业化。对此,应当突出党内法规的立法、执行、监督等方面的人才培养,着力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党内法规学者和专家团队。一方面,要制定长远规划,将一批具有法学专业背景、受过法律专业训练的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机关党内法规工作队伍当中来,切实解决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法治优秀人才匮乏的问题;要加强与司法机关之间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的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另一方面,要探索实行纪检监察机关法规工作职业准入制度,逐步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党内法规工作者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章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