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工作动态>宣传工作
青龙:倡导 “清明”祭祀新风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4-01 09:23:00

清明临近,青龙满族自治县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抵制奢侈浪费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大力倡导“清明”祭祀新风。

严格公车管理。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通知,要求清明期间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严禁领导干部用公车扫墓、用公款搞祭祀活动。廉政短信提醒。向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倡导党员干部发扬新风新俗,树立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带头文明、节俭、安全进行祭扫活动。截止到目前,已发送廉政短信678条。加大巡查力度。由“两办”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等相关人员组成了5个巡查小组,在清明节期间对全县25个乡镇396个行政村进行全面巡查,严防因祭祀引起的各种突发事件发生。严肃责任追究。要求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自己以及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疏管责任。(秦皇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