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武强县纪委以“理顺体制、拓展范围、创新方式、强化管理”为着力点,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村务监督工作,加强基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收到了良好效果。
理顺体制。制定出台《武强县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明确村级监督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赋予权利、履职方式、监督考核、经费保障六项内容。从管理体制上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受乡镇纪委直接领导,乡镇纪委负责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从选举体制上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由全体村民从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正式候选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从组成体制上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3-5人组成,设主任1名。村“两委”及其直系亲属、配偶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拓宽范围。对涉及村级管理、村民利益的重要行政事务、村集体经济活动等实行民主监督,重点对新农村建设、支农惠农、社会保障、民政救济等政策落实到位、村务决策是否按程序进行、决策事项是否按决定实施、村务公开是否按目录要求及时全面公开、村级财务是否按财经规定运行、村集体资产处置是否按有关规定办理、村级项目建设是否依据相关法律实施、村干部是否违反廉洁规定八方面进行监督。
创新方式。列席会议监督:列席涉及群众利益重大决策、重大收支的村务会议,对村务安排和工作动态适时监督。审核监督:对重大村务活动、村级建设项目等各项财务收支审核把关。质询监督:对村务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村务管理中出现的漏洞和问题进行质询。民主评议监督:村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活动进行监督,并协助乡镇党委做好村“两委”成员年终考评工作。
强化管理。建立责任分解机制:建立村务监督管理制度,细化内部分工,将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等指标具体到每个人员身上。强化目标考核机制:把推行村务监督工作纳入乡、村干部问责范围,年终对其进行全面考核。健全定期奖惩机制:对工作成效突出、富有创新的,乡镇党委政府定期给予表彰和一定的奖励;对履职不到位、群众意见大、个人违规违纪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去年以来,全县238个行政村,共开展监督活动762余次,审出不合规票据21张,审减村级财务不合理开支3.5万元,纠正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16个,涉及资金4.3万元。(衡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