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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严刹婚丧喜庆“敛财风”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3-18 15:36:00

三河市通过立规矩,重治理,严督查,狠刹利用婚丧喜庆之机敛财歪风,去年10月至今,已开展明察暗访14次。

定规立矩明要求

纪委与组织部联合制发了《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双报告制度》和《严禁党员干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婚丧事宜大操大办和参与闹喜闹丧行为的通知》,明确禁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本人及近亲属婚丧事宜,一律实行双报告制度,喜庆事宜提前10天填报《备案表》,喜庆婚丧事后10天内填报《报告表》,签订《个人承诺书》,严禁多次、多地点办理。

部门联动抓治理

由纪委、组织、宣传、公安、民政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同时,抓好职责的落实。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社会勤俭办事的好传统、好做法。民政部门把禁止大操大办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加以落实。公安部门对参与婚丧嫁娶活动车辆牌照进行核查,发现公务用车逐一登记,及时向市纪委报告。

严肃惩处强执行

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对不按要求报告的,责令做出检查;对通知亲属以外人员参加婚丧活动并收受钱物的,给予纪律处分;对使用公款向婚丧事主赠送钱物的,给予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纪律处分;对在婚丧嫁娶中使用公车的,除给予当事人处分外,责令当事人按不低于500元每车次标准交纳车辆使用费;对参与闹喜、闹丧向事主索要钱物的共产党员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依规问责。(廊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