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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向“懒政者”开刀 向“不作为”亮剑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3-18 15:36:00

近期,武强县纪委聚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职不履、有责不尽等8个方面作风新顽疾,以监督检查、追纪问责为主要抓手,在全县上下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真正构建了干部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教育引领,强化思想认同

形成全时空、多媒体、立体化的教育格局:每天在石黄高速路口、体育休闲广场、政务服务中心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省纪委监察厅通报10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件、县纪委查办典型案件和正风肃纪监督热线,在全社会营造整治“不作为”高压态势;利用“武强纪检”微信公众平台,以公职人员为重点,推送廉政教育信息,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党员干部的价值认同,目前已编发18期;每季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将市县媒体暗访“不作为”问题案例视频公开播放,对近期查处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点通报曝光,以身边的人和事为反面教材,一案一点评,一案一警示,真正触及灵魂、触及思想。

制度约束,编织管用篱笆

制定《正风肃纪提质提效二十条》,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三个方面做出了具体刚性要求,并实行“四个一律”: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一律在全县指名道姓的曝光;对领导批示的、媒体曝光的、整改不到位的一律追究责任;对当事人一律给予先停职或免职,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党政纪责任;对工作严重失职的分管领导一律从严加重处理,并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惩戒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坚持权责对等,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不力,导致“懒政怠政”问题易发多发、屡禁不止的单位,实行“一案三查”,不仅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并追究主要负责同志的领导责任。2014年该县共查处“为官不为”38人,占查处案件总数的22%,责任追究单位一把手4人,责令3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书面检查,组织约谈62人次。(衡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