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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廉政六条”确保党员干部廉洁过春节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2-12 09:52:00

春节即将来临,新乐市委抓住重要节点,向广大党员干部提出“廉政六条”确保廉洁过春节。

这六条规定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乐市“四个不准”,严防“四风”反弹,始终保持作风建设新常态;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情,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遵守岗位工作纪律和请销假制度;严格控制婚丧嫁娶规模,切实执行事前申报、事后报告等有关规定。

为确保“廉政六条”落实到位,新乐市纪委专门制定了《关于对春节期间“廉政六条”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抽调委局干部,成立4个明察暗访组,由纪委常委带队,不间断对全市各单位随机开展督导检查,对春节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将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石家庄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