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工作动态>党风政风
饶阳: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突出主责主业 拒打“人情分”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2-12 15:30:00

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近期,饶阳县纪委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此次考核共分9个考核组,对全县42个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进行考察、核实和评定。

此次考核的主要内容,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情况,重点核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是否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分解并及时调度解决关键问题;是否全面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是否强化办案人员队伍建设并主动批办查实有关案件等。重点核实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包括是否向党委(党组)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建议;是否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廉政谈话、定期报告、责任追究等保障措施;是否加强对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抓早抓小有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等。

为防止考核过程中考核人员因感情亲疏打“人情分”,考核组分组实行交叉组合,组长与组员之间不同科室、组员与组员之间不同科室。同时,要求各考核组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核纪律,严守保密纪律,严禁打“关系分”、“人情分”。同时鼓励各被考核单位对于考核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失之于公等问题进行监督举报。(衡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