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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狠刹利用婚丧嫁娶事宜敛财歪风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1-15 10:16:00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三河市今年广泛开展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定规立矩、强化宣传、严格督查,狠刹利用婚丧喜庆之机敛财歪风,引导社会正能量。

定规立矩明要求,未雨绸缪“编笼子”

出台《三河市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试行)》,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双报告制度的通知》和《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婚丧事宜大操大办和参与闹喜闹丧行为的通知》,明确禁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本人及近亲属婚丧事宜,一律实行“双报告”制度,喜庆事宜提前10天填报《备案表》,喜庆婚丧事后10天内填报《报告表》,签订本人承诺,严禁多时间、多地点办理,严禁动用公车,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

强化责任严管理,尽职尽责“筑围墙”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将严禁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任前、任中以及诫勉谈话的重要内容,加以贯彻落实。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切实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坚决刹住大操大办歪风。

明察暗访束行为,铁面无私“架高压”

由纪检、组织、宣传、公安、民政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负责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通过市电台、电视台大力宣传禁止婚丧事宜大操大办通知精神,公布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并加强明察暗访,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不按要求履行报告的,责令做出检查;通知有关单位和亲属之外的个人参加婚丧活动并收受钱物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用公款向婚丧事主赠送钱物的,给予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纪律处分;动用公车的,除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外,还要按每辆车不低于500元的标准责令交纳车辆使用费;对参与闹喜、闹丧向事主索要钱物的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将依照有关法规条例给予纪律处分。(廊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