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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4-12-24 14:43:00

  进入11月,戴东民的工作职责发生了变化。随着全县各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撤销,他从河北省香河县第四纪工委书记一职,调任县纪委驻县交通局纪检组长。以前负责联系监督10个单位的他,现在只专注地监督一个。

  这源自今年9月廊坊市启动的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试点。改革的目的,就是让派驻监督沉下去、硬起来,真正发挥反腐败前哨“尖兵的作用。

  全面覆盖、充分授权,发挥“驻的优势

  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

  2007年,廊坊市撤销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设置面向县直部门和乡镇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在集中办案力量、强化纪委统一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然而,随着实践的发展,这一模式的一些弊端逐渐暴露。由于实行划片’监督,既贴不近事,更贴不近人。”廊坊市纪委常委李爱民告诉记者,这一模式,丧失了“驻的优势,派驻机构监督“前哨作用被削弱。

  对此,戴东民深有体会:“以前监督10个单位,日常监督摊大面广,很难深入了解各单位的廉政风险,效果大打折扣。

  让监督更有力更有效,廊坊市主动选择深化改革的解决路径。

  今年9月,在不增加机构编制、不增加领导职数的原则下,廊坊市以霸州市、固安县、香河县为试点,撤销所有纪工委、监察分局,利用腾出的编制在政府部门和所属单位重新设立派驻机构,并采取内部调剂的方式,在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设立纪检组。目前,三个试点县(市)人员编制已全部到位,基本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

  为防止信息被屏蔽、监督被架空,廊坊市对派驻监督进行充分授权。派驻人员可列席驻在部门各种会议、随时调阅驻在部门的各种文件资料、开展各项监督检查,等等。戴东民告诉记者,“现在日常监督距离更近了,用力更集中了。

  看准时机后,廊坊市果断地全面推进改革。129日,廊坊市召开全市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推进会,要求2015年1月底前10个县(市、区)全部完成改革。

  统一管理、创新方式,强化“派的权威

  “改革后,感受最深的就是底气足了,敢监督了。”香河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长甄福祥的话,道出了纪检组长的共同心声。

  “现在纪检组的地位比较超然,监督起来自然有底气,也有力度。”香河县纪委驻食药监局纪检组长白艳华说。

  廊坊市此次改革的核心,正是从体制入手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增强其独立性和权威性,防止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想监督”。

  按照改革部署,派驻机构负责人由县级纪委商组织部门提名并考察,不参与驻在部门业务分工,最长任期不超过两年。派驻人员的工资福利、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均由县(市、区)纪委负责。

  “这样做有助于切断派驻人员与驻在部门千丝万缕的工作关系、感情关系、利益关系,使他们能够站在利益超脱、客观公正的立场上进行监督。李爱民说。

  廊坊市还对派驻监督方式方法进行了积极探索,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能就是纯监督”,即不调查、不办案,对各类涉嫌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及时向县级纪委报告。

  严格考核、终身追责,督促责任落实

  列席3次局党组会议,督促党组制定局长“四不分管”制度;约谈局某下属站副站长,制止其为女儿大操大办结婚仪式……刚到位一个多月,戴东民便开展了多项监督工作。

  他坦言,改革后,上级纪委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责任落实不到位,就要被打板子。

  原来,廊坊市严格考核奖惩,明确派驻人员的考核工作由纪委组织实施,除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外,对任职期间发生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也要进行终身追责。

  “这样便制造了动力和压力,有助于确保派驻机构不做聋子与瞎子,深耕执纪监督问责的‘责任田”廊坊市纪委组织部副部长何述增说。

  派得权威、驻得超然、管得严格,释放了监督活力。

  香河县纪委各派驻机构负责人到位一个多月来,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参加驻在部门会议40余次,对监督对象约谈9次,发现县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失职案件线索2条。香河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苏宽感叹地说:“纪检组是真监督,真检查,真不讲情面呀!”(记者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