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工作动态>宣传工作
冀纪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4-12-09 15:08:0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依纪依法管党治党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提出明确要求。法者,天下之仪也,法治是腐败的天敌,反腐败离不开依法治国保驾护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必须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着力培养法治思维、法治观念。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涵养制度为要、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努力提升法治理念。尤其应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党内纪律、法律政策和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提高其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用法律手段破解难题、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使其将依法行政的理念贯彻落实到自身的工作与行为之中,切实做到敬畏法律、敬畏民意、敬畏岗位,真正按规办事、依法行政。
着力营造反腐败的文化环境。法制与文化同属意识形态范畴,两者密不可分。因此,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和解决腐败问题还需要发挥法制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在全社会法治文化环境,通过文化熏陶促进公民意识、民主意识、规则意识和廉洁意识的形成,努力积聚强大的廉政正能量
着力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权力失去制约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这就要做到,依纪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做到权力法定、程序法定、监督法定、公开法定和问责法定,以制度控制权力、以程序规范权力、以民主监督权力、以公开制约权力、以问责保障权力,建立并完善以权力制约权力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着力用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用法治方式查办案件,健全办案制度、规范办案流程,落实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杜绝选择性查处和越权违规办案,使得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成为实际行动。进一步细化办案标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纪恰当、程序合法,让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着力提高惩治腐败的工作能力。纪检监察干部站在反腐败第一线,直接与腐败分子打交道,没有过硬的素质、过硬的本领、过硬的纪律,很难打胜反腐败这场硬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务必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不断强化教育、强化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夯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能力,推进反腐败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