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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织密“监督网”盯紧干部生活作风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4-12-09 09:22:00

新河县纪委监察局深化“三转”,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从“点、线、面”全方位编织党员干部生活作风“监督网”,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

盯紧“主要对象”

研究出台了《党员和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监督暂行规定》,以遵纪守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4个方面15种行为为主要监督内容,明确监督重点,畅通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通道,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和主要领导干部等生活作风严格进行监督,严防党员干部生活作风腐化问题的发生。

盯紧“监督方式”

聘请“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干部组成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坊间监督评议小组,对党员干部在生活作风特别是遵守“十五条不准”要求的日常表现开展日常监督,县纪委不定期会同公安、交警、法院、扫黄打非、妇联、工商、村(居)委会等部门和团体,对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生活开展监督监察,并且每年组织一次对监督对象的生活作风问卷调查,问卷结果作为党员干部生活作风监督评价重要依据。

盯紧“责任追究”

会同县委组织部门将督查结果以及对党员干部的述职述廉综合评价考核进行汇总,形成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生活监督综合评价结果,载入党风廉政档案。对年终综合评价为较差的,对其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对年终综合评价为最差的,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违反“十五条不准”的单位和个人,县纪委将严肃问责,视情节轻重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邢台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