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石家庄市赵县纪委立足构建长效机制,“三措并举”严防公车私用,深入推进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注重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印发《赵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节假日封存公务用车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将公车数目、车牌号、封存天数、负责人、举报电话等信息在公示栏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县电视台新闻栏目对《通知》重点播报,在报纸、新闻网站等各类媒体刊登《通知》内容,努力在全县营造公车私用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明确具体要求,构建长效机制
明确封存时间,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公务车辆(不包含特种、值班车辆)节假日期间一律进行封存;严格封存要求,封存车辆一律贴县纪委统一印发的封条,集中存放在本单位车库或院内,钥匙由各单位专人集中管理;实行登记备案,各单位、各部门如实填写《公务用车节假日集中封存情况登记表》,节假日前一个工作日报纪委备案。
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取得实效
县纪委协同公安、广电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按照《车辆封存登记表》登记情况,通过明察暗访、路检、抽检、互检、媒体监督以及接受社会举报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节假日车辆封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究,并予以公开曝光、全县通报。(石家庄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