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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落实三转要求 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主业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4-12-02 09:42:00

沽源县纪委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从厘清职责、积蓄力量、提升素质入手,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为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主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厘清职责,攥紧拳头,为转变职能积蓄后劲

明确责任。重新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纪委主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界定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建立了“日常检查、巡视监督、专项巡查、重点督查”的考核模式,加大了问责力度。主动瘦身。开展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议事机构清理,对设在纪委监察局的13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清理,取消或不再参与的领导小组办公室5个,保留或继续参与的领导小组办公室8个,清减率达到40%15个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全部变为专职,不再兼任其它职务,也不再负责任何其它工作,为纪检干部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工作奠定了基础。聚集力量。积极和省市对接,对委局内设科室进行了调整,将党风室与纠风办合并、效能室和执法室合并,新增两个案件检查室,办案人员占到了总数30%以上。同时,成立了4个办案小组,分片负责案件查办工作,增强办案力量。建成了办案中心,将全县违纪案件全部纳入中心办理,分批抽调乡镇纪委书记到中心办案,有效解决了乡镇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

突出主业,强化监督,为转变方式开辟路径

明确监督重点。重新定位纪检监察监督重点,把监督检查的切入点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上来,变过去的“牵头推动”为为现在的“督查推动”,督促各部门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目前,县纪委对10个县直党委和15个乡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巡察,下发整改建议25条。创新监督方式。推行了廉政工作季度巡查、重点工作跟踪问效、重点时期明查暗访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由过去的走马观花式监督向灵活、务实的监督方式转变。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信访举报、专项检查、巡视督查、案件审查、行风评议、“签字背书”以及民主、公开、科技等措施和手段,以监督的实效整治“四风”,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强化监督效果。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公开通报、典型曝光、警示教育等手段进行问责,加大问责力度,强化监督效果

提升素质,规范行为,为转变作风奠定基础

苦练内功提素质。建立了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专家辅导等一系列学习制度,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40次,邀请专家辅导不少于2次。推行了双向挂职锻炼制度,每年选派3-5名干部到省市纪委相关科室学习,乡镇纪委书记每年到县纪委轮岗锻炼不少于3个月,全面掌握案件查办的程序、环节和基本要求,为干好案件查办工作奠定基础。严格要求强管理。修改完善了17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请销假等作了更加严厉的规定,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迟到早退、班上娱乐、脱岗离岗等违纪情况发生3次上以的,一律调离纪检监察岗位。建立了内部巡查制度,干部室定期对各科室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值班情况进行巡查,巡查结果进行公开。争做表率树形象。制定了《纪检干部日常行为规范“十不准”》,严禁中午饮酒、迟到早退、班上娱乐等行为。同时,通过电子显示屏将“十不准”、个人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每年召开基层干部群众座谈会和服务对象评议会,对纪检干部进行公开评议,评议成绩好的进行公开表扬,成绩差的找准根源坚决整改,切实做到自身净、自身正。(张家口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