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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狠刹随礼泛滥等“三股歪风”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4-12-01 14:36:00

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防个别党员干部出现活动收尾等同于作风建设收场的过关心理,推进全县党员干部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问题整改和作风建设落到实处、引向深入,营造全县作风建设“新常态”,近日,南和县专项出台“十条禁令”,狠刹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随礼”泛滥、为官不为、查纠问题不改“三股歪风”。

禁令要求,要狠刹党员干部“随礼”泛滥歪风,严禁党员干部借婚丧、祝寿、乔迁、升学、开业、孩子满月等名义借机敛财,严禁大操大办、相互攀比、随礼泛滥;严禁党员干部参加非近亲属以外的婚丧喜庆宴请,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除当天外一律不准设宴招待,严禁利用晚上、双休日或化整为零变相设宴招待。当天宴请桌数不得超过10桌,婚嫁双方合办的宴请不得超过20桌。在职党员干部职工随礼不得超过30元,农村党员干部随礼不得超过20元;严格执行报备和公示制度。要狠刹党员干部为官不为“十个不”歪风,严禁不想抓、不会抓、不操心;严禁不敢抓、不愿抓、不能抓;严禁不干事、不执行、不作为;严禁不自律。要狠刹党员干部“查纠问题不改”歪风,严禁问题不查不改;严禁问题只查不改;严禁问题虚查虚改。

为进一步提高“三股歪风”整治成效,县纪委将对全县党员干部履行“十条禁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受理。对违反“十条禁令”的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连续被查实的,对当事人予以免职,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同时,实行“一案双查”,对其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甚至主要领导进行问责。(邢台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