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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城区:向不作为 慢作为 乱作为开刀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4-12-01 14:37:00

为进一步深化正风肃纪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止和纠正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部门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和“衙门”作风等问题。日前,桃城区积极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开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扬敢于担当、务实拼搏、奋发进取、勤政廉政的优良品格,在全区内营造一种积极作为、认真履职、能奉献、有担当,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氛围。

为此,桃城区纪委专门召开会议,制定《关于在全区开展“为官不为”问题集中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整治重点包括:对上级安排的事项执行不力的;对分管范围的工作失察失管;对工作推诿扯皮;服务水平不高,对待群众冷、硬、横、推;慵懒无为、行为世范、纪律松弛等几方面问题。分阶段、有步骤、按计划集中治理,此次整治为期一个月,按照“安排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建章立制”等阶段进行,目前,自查自纠阶段接近尾声,一些单位已经上交自查自纠报告。

为确保“为官不为”集中治理行动顺利开展,成立开展“为官不为”集中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以便于加强领导,达到实效。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集中治理行动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本部门和单位及所属单位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区纪委作为牵头单位,将搞好组织协调,各纪工委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此次行动的巡查力度,狠抓正反两方面典型,特别是严肃查处一批反面典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公开曝光。专项行动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将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特别是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在本单位本系统进行通报,并组织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员群众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接受群众监督,以严格的纪律推动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勤政为民、干事创业。(衡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