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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建立五项制度 严格正风肃纪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4-11-17 15:34:00

武强县纪委、监察局把正风肃纪作为有效抓手,聚焦主业、扭住关键、重拳出击、铁面执纪,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实行专报制度。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每月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制定便民利企服务措施、查处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以日常报告的形式报县纪委和辖管纪工委。县纪委组织专人对结果统一汇总梳理,对疑似夸大事实、弄虚作假的进行回访,抽查不少于总数的25%,检查结果通报全县,并在电视台公开播放。该办法施行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共收到专报136份,组织有针对性回访36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3个,确保了各乡镇、各部门专报的真实可靠。
实行巡查制度。扎实落实巡查工作全覆盖,县纪委每两个月对56个部门、6个乡镇落实正风肃纪、优化环境情况巡查一遍,并将巡查情况通报全县。为此,县纪委整合委局科室力量,组建了正风肃纪优化环境组、群众路线督导检查组和案件检查组,并视情况邀请阳光志愿者和上级媒体参加。目前已完成对全县所有的部门和乡镇首轮专项巡查,共查访60余个党政机关,检查40多家饭店餐饮企业和26个窗口单位,发现作风效能、“四风方面的问题线索37条。
建立警示制度。县纪委每月至少查办两个以上反面典型,从严问责、顶格处理,全县通报、电视台曝光。并且点名道姓、指出要害,限期改正。目前已搭建了三个警示平台:全县会议曝光台,由纪委宣教室与电视台新闻部结合,深入基层站所开展明察暗访,立足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制作节目在全县综合会议曝光;电视专栏曝光台,开办正风肃纪在行动”栏目,对各单位狠刹四风”跟进报道,及时播发正反典型,以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浓厚舆论氛围;专项通报曝光台,依托《武强纪委督查通报》对一些共性的违规问题,印发主管县级干部和相关单位,形成震慑效应。
建立问责制度。凡是被县纪委巡查发现问题的,一律取消所在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等资格:第一次,当事人先停职后处理,分管责任人诫勉谈话,所在单位全县通报批评;第二次,当事人调离工作单位待分配,分管责任人追究连带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全县通报批评并进行诫勉谈话;第三次,当事人依照有关规定开除公职或无限期停职,分管责任人先停职后处理,单位主要领导追究连带责任。

建立倒查制度。因巡查不力、导致问题严重化或故意隐匿巡查发现问题的,凡是由于查办案件不积极、查处力度不到位出现问题的,凡是压案不查、拖案不办或是办人情案、关系案的,一律倒查县纪委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切实提高执纪监督者的主体意识。(衡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