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安监局纪检组以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为抓手,不断健全“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干部、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明确建档范围。将局属处级和具有审批、执法职能处(室)的党员干部共138人列入建档范围,廉政档案包含党员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交际圈,包括本人、配偶及家庭主要成员的基本情况,涵盖党风廉政建设15个方面的内容。
注重信息收集。各党支部书记负责收集并审核所属人员的入档材料,审核后由监察室统一归入到个人廉政档案;党员干部一旦有重大事项,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监察室并存入个人档案。
规范档案管理。一人一档集中保管于廉政档案室并由专人管理;将个人廉政档案信息录入计算机形成电子数据库;未经纪检组长批准,不得查阅个人廉政档案内容;对廉政档案中个人重大事项和其它重要内容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核查监督。
实现档案效能。廉政档案记录是否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是否有违纪违规等重要事项,做到与本人的选拔任用、评选先进等挂钩,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标尺。(驻省安监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