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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突出主业 落实“三转”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4-10-27 11:22:00

  泊头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以及沧州市纪委部署,着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攥紧拳头,更加科学有效地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厘清职责,全面清理

  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的要求,对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泊头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共计85个,最终精简至13个,并明确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不再参与。制定业务科室归并方案,拟增设2个检查室,使检查室达到4个。

突出查案,形成震慑

  把办案放在突出位置,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紧紧围绕案件线索、查办、安全、成效4个关键环节,相续出台实施了38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四创四保”工作机制,即:创新案件线索制度保案源、创新案件查办制度保质量、创新案件安全制度保安全、创新案件治本制度保成效。同时,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例会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明察暗访,正风肃纪

  组成12个作风建设常态化检查小组,按照“随时、随机、延伸”的要求,对市直机关和乡镇(街道)进行经常性检查,共明察暗访24次,对28名违反工作纪律规定的干部进行了点名道姓曝光通报,其中涉及到副科级以上干部4人,给予党纪处分6人。目前,市直机关和乡镇干部遵章守纪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提高。

严明纪律,打造队伍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完善教育、执纪、检查和追究四项机制,成立纪检监察系统内部执纪监督小组、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开展“下评上”活动、实行案件询查、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二是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到泊头城工部旧址和军屯惨案纪念馆举行“重温鱼水深情、践行群众路线”主题学习活动。举办以党纪政纪条规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班2期,播放示范与警示教育内容电教片3部,培训300余人次。组建下基层工作队,深入乡村和社区了解群众急难盼怨,受理控告举报,排查信访隐患,解决实际问题。到目前,市纪委干部共与群众结对子26个,制定各类帮扶措施13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8件,为基层群众解难题、办实事12件。三是严明纪律。颁布了纪检干部“禁酒令”,购置的摄像机、测酒仪等取证设备,首先在自己人身上使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机关工作十项制度》等制度,把中央下发的15项条规禁令辑印成册,组织纪检干部进行系统学习。节假日公车一律在机关停放封存,钥匙上交。为加强管理,切实解决“灯下黑”的问题,8个纪工委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地点,统一管理。四是加强业务培训。确定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日,委局全体人员在大会议室集中学习,除聘请专业教员授课外,委局领导和各室主任轮流上台授课,实现教学相长。制定并实施案件会审制度,对重大、疑难等5类案件集中会审,以案说法,提高办案质量。实行全员办案及业务室与纪工委联合办案、乡镇纪委书记跟班办案等制度,着重提高整体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