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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绩效管理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4-10-27 11:22:00

  河北省邢台市纪委监察局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进绩效管理,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机关效能。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大气污染防治、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工作中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集中检查活动,着力整治慵懒散拖、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等“机关病”;加大问责力度,对典型问题和严重案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上半年,共对31个单位、64名干部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批评,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问责107人。

  对231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梳理,保留154项行政许可事项和23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取消63项,削减27%;市本级124500项法定行政职权下放489项,下放11%。公开承诺,组织52个市直部门晾晒1035项权力清单,通过《邢台日报》向社会做出依法用权、廉洁服务承诺。同时,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508项审批服务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将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业权交易等148项事项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组织市直4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服务窗口签订授权委托书,下放审批权限,防止发生部门、窗口“两头受理”,群众“两头跑”问题。建立并联审批、“两岗”审核终结、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全程协办等制度,简化工作环节,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按照责任清晰、目标明确、奖罚分明原则,建立绩效管理机制,以提效能、改作风、优环境为目标,通过周跟踪、月督查、季通报对履职情况进行督导,以社会评价、指标评估、百分制考核相结合方式检验工作优劣。严格奖惩措施,对优秀单位进行奖励,优先考虑干部提拔使用;对成绩差的单位,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一年内不予提拔重用;对排名末位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免职处理。

  实行反向激励,倒逼责任落实。组织市直单位“一把手”开展述职活动,围绕履职尽责、提升工作效率等内容,向市四大班子成员和群众代表、企业代表脱稿汇报,现场测评,当场公布结果,对排名末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做出整改承诺。制定领导干部和机关效能问责办法,明确问责范围、情形、处理方式,加大问责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台、下发通报等方式点名道姓曝光问题。  

  实施效能监控,及时预警督导。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市直服务窗口工作纪律、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在线监督,并采取跟踪办理、回访服务对象等方法,倒查工作效能。对47个市直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效率进行电子监控,超时或效率低下的,进行“三色”预警。依托民主评议网站和纠风举报专线搭建举报受理平台,对群众反映不作为、慢作为、办事难等问题快查快结,严肃问责,督导相关单位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