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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尧:建立"负面清单制"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4-10-18 16:36:00

  明确清单内容。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查找出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问题梳理汇总,将纪检监察干部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出入各种娱乐场所、严禁私自监督检查、严禁擅自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严禁借执法之机谋取私利等12条禁令作为负面清单主要内容。

  明确检查方式。县纪委机关各科室和各纪工委每月对照“负面清单”内容开展自查,填报《负面清单自查报告表》报干部室备案;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发现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汇总,形成《负面清单检查报告》;每半年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内部通报;每年底对全年负面清单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对违规违纪问题科室和个人,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明确责任追究。对一般性违纪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要求当事人作出整改承诺,限期整改;对违纪违规问题较重的,给予当事人停职停岗处理;对违纪违规问题严重的,调离纪检监察机关。(邢台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