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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学院副院长崔社军因严重违纪
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7-06 10:21:36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对邢台学院副院长崔社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崔社军违背党的宗旨、纪律意识淡漠,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对在邢台职业技术学院任职期间的校内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崔社军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将其管理岗位由四级降为七级;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