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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通报三起为官不为、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3-28 08:07:41

    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分析测试中心副主任杨静侠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问题。经查,2011年1月至2015年1月,杨静侠在负责学院采购工作期间,没有依法委托代理机构,没有进行公开招标,没有在规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未进行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已构成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经秦皇岛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静侠党内警告处分。

    2.山海关区规划分局监察中队原队长杨国庆、原副中队长张宏亮不作为问题。经查,2012至2013年间,杨国庆、张宏亮未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履行规划部门执法监察的法定职责,辖区内某生态园违法建设项目未得到及时查处,致使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集体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山海关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杨国庆、张宏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北戴河区物价局副局长王晓永、物价检验所副所长张然不作为问题。经查,2016年9月,王晓永和张然在办理秦皇岛浅水湾餐饮服务中心管理有限公司乱收费问题投诉过程中,没有严格认真审核投诉案件具体情况,工作懈怠、失职失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经北戴河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王晓永、张然行政警告处分。(秦皇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