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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1-20 08:15:24

    1.清河县规划局党组成员孙荣清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孙荣清驾驶规划局下属服务中心公车回家,并在小区内与其他车辆发生追尾事故。孙荣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广宗县广宗镇盐场村小学校长胡振宽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胡振宽办公用房面积为25平方米,超出规定面积标准。胡振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南和县河郭乡辛庄村党支部书记张志修违规操办其子婚庆事宜问题。张志修违规操办其子结婚仪式,张志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桥西区前炉子社区居委会主任姚胜军公款旅游问题。姚胜军组织部分党员借外出参观学习之机前往张家界景区旅游,并将旅游费用14750元在社区财务报销。姚胜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临西县临西镇郭村党支部书记郭殿山、村委会主任郭广印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问题。郭殿山、郭广印多次违规为村干部、队长发放误工补助共计29380元。其中,郭殿山个人领取4730元,郭广印个人领取2540元。郭殿山、郭广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南宫市经济开发区十里铺居委会原党支部第一书记岳中林国内公款旅游、违规发放领取补助问题。岳中林借参观学习之机,带领60余名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到山西平遥古城公款旅游,花费3.144万元。2013年8月,岳中林将本村梯形田租赁费1万元未入村财务账,直接发放给10名村干部作为误工补助,包括岳中林在内每人领取1000元。岳中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邢台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