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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纪委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9-30 15:59:00

1.巨鹿县公安局王虎寨镇派出所指导员刘绍辉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刘绍辉办公用房超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南宫市经济开发区十里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翟立民公款旅游问题翟立民借到唐山购买自来水管件之机,组织村两委班子和包村干部到清东陵游玩,村财务报销旅游费用,给予翟立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临城县鸭鸽营乡方等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赵玉学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赵玉学借其子搬家之机大办宴请并收受礼金,给予赵玉学党内警告处分。

4.宁晋县司法局耿庄桥司法所所长米栓良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米栓良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39819元,并收受申报人“感谢费”共计2500元,给予米栓良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5.柏乡县内步乡赵上京村党支部书记赵现彬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在残疾人危房改造过程中,赵现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收受危房改造申请人8400元,给予赵现彬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6.威县方营镇油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田清章公款吃喝问题田清章任职期间,村财务违规列支招待费48.53万元,列支烟酒、食品等费用8.54万元,给予田清章开除党籍处分,免去其村委会主任职务,并移交司法机关。

7.桥东区泉东办事处胡家庄社区党支部书记卢建军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卢建军长期违规使用社区集体车辆上下班,并两次驾驶该车回老家祭祀,给予卢建军党内警告处分。

8.邢台市桥西区商务局综合科科员焦利军推诿扯皮问题焦利军在为企业办理注册登记审批手续时,服务态度差,推诿扯皮,且不向企业说明不能办理的理由,造成不良影响,给予焦利军行政警告处分。

9.任县邢湾镇环水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占君冒领低保户低保金问题王占君利用职务便利长期冒领他人五保金和低保金共计1万余元。给予王占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邢湾镇民政所所长杜振武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环水村现任党支部书记刘三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环水村党支部委员(报账员)刘彦和党内警告处分,并追回冒领的资金

10.内丘县官庄镇西周村党支部书记袁新岐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问题袁新岐利用职务便利,以他人名义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30万元,给予袁新岐开除党籍处分,并追回冒领的资金(邢台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