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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通报3起典型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5-25 08:18:00

1.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武装部长刘付来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经查,20163月,刘付来作为八道河镇钱丈子村的包村干部,对该村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措施情况组织督导检查不到位,导致325日、26日连续两次发生山火。刘付来对此负有主要责任。经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付来党内警告处分。

2.海港区工信局发展指导科科长王海波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经查,海港区工信局在海港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期间,没有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对全部储煤场进行实地检查,也没有对盗采区用电量异常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存在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王海波作为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对此承担相应责任。经海港区纪委研究决定,对王海波进行诫勉谈话。

3.秦皇岛市水务局工作人员王乐强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经查,20163月,市水务局驻市政府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工作人员王乐强在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造成了不良影响。经秦皇岛市水务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王乐强行政警告处分。(秦皇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