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和顽强的意志品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得党心民心。特别是总书记着眼于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创造性地提出了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方略的重大发展。这其中,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根本保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内涵,准确把握要求,才能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在政治定位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证
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4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是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重要内容,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证。”这从战略上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定位。“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应了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腐败严重侵害人民利益,严重伤害群众感情。只有坚决反对腐败,才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重要保证。
可以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层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政治定位。腐败是社会的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我们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是深刻总结了古今中外的历史教训的。可以从新形势下党的历史使命和任务来领会这一政治定位。到2020年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是全面的小康,是惠及13亿人口的小康,但腐败最直接的危害就是吞噬改革成果,更危险的是涣散党心民心。也可以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来把握其政治定位。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松。早在2012年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要深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任何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我们要在纷繁复杂的局面中认清形势,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坚定立场、顽强毅力和不屈韧劲看齐,坚定意志,坚守阵地,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坚决同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行作斗争,坚决肃清腐败分子带来的不良影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在形势判断上,反腐败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坚定必胜信心、保持政治定力
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党的十八大以后,我们面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复杂严峻,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一些腐败分子一意孤行,仍然没有收手,甚至变本加厉。”形势决定任务。从1993年开始,我们党就作出“反腐败形势严峻”的判断。此后,“严峻”这个词我们一直沿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化了对形势的认识。2013年4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巡视工作五年规划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强调了“复杂”二字。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总书记对形势作了深刻分析,概括起来就是“严峻复杂”,总书记专门讲了什么叫严峻,什么叫复杂。在2016年1月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总书记又对形势作了深刻分析。当前党风政风持续向好,腐败增量得到有效遏制,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理念观念不断转变,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是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正风反腐实践看,一些腐败分子严重违纪问题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有的党员干部还不收敛、不收手,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严重。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有静气、有定力、不刮风,踩着不变的步伐,把“三类情况”集于一身者作为重中之重,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以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同时,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扭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越往后执纪越严。
在战略战术上,坚持标本兼治,当前以治标为主,通过治标倒逼治本,逐步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4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我们一直强调标本兼治。治标,对腐败分子能够起到惩治、震慑、遏制作用,突出‘惩’的功能。治本,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对腐败现象能够起到预防、阻拦作用,重在‘防’的功能。在腐败存量比较大的情况下,只有以治标为先,才能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同时,这也倒逼我们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标和本始终是一枚硬币的两个面,从来没有相互脱离过。没有脱离惩的治,也没有脱离治的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是要坚持标本兼治,逐步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不断夯实管党治党的“两个责任”,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修规立规、健全党内法规制度,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有战略上的顶层设计,也要有实践中多种战术的综合运用、多措并举。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从治标走向标本兼治,治标绝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必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保持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高压态势,让那些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同时,又要在体制机制上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在根本途径上,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实践“四种形态”
2015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119次会议关于审议廉政准则和处分条例修订稿时强调,“我们执行这两项法规,既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又严明党的纪律戒尺,这就是把党章权威树起来、立起来。”准则坚持正面倡导,为党员干部确立了思想和道德的高标准;条例开出“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底线”。正是这两项党内法规,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全党一体遵守的道德和纪律要求,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标杆和戒尺。
要抓住纪律建设这个治本之策,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积极实践“四种形态”,严格执行六项纪律,特别是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靠党规党纪的保障,也要靠理想信念的引领,要强化纪律建设,也要重视以德治党。要高度重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而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是最难的。各级党委和纪委必须在实践中根据巡视和日常监督情况拉出问题清单,不断规范和推进廉政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促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具体化,实现管党治党常态化。
在体制机制上,不断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必须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作出部署,概括起来就是“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和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这既坚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了党管干部原则,又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必须立足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抓改革的意志品质、部署要求和方式方法看齐,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在“两个责任”方面,健全完善交办问题线索“查否复核”工作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对典型问题公开处理、通报曝光,倒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两个为主”,在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规范化上下功夫,研究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具体操作规程。积极推进“两个全覆盖”,确保在换届前完成全覆盖任务,要重点督促指导市县开展好巡察工作,推进巡视向基层延伸;采取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两种形式,坚持内涵式发展道路,积极推进省、市纪委派驻全覆盖,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实现监督无死角。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注重内涵式发展,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把压力传导到基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使我们进一步深化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和任务的认识,信心更加坚定,步调更加一致。只要按照总书记指出的方向和提出的要求,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就一定能打赢这场输不起也绝不能输的斗争!(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