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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通报5起典型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3-11 16:10:00

秦皇岛市在推进“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日前,该市对5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分别是:

1.昌黎县犁湾河一村党支部书记王志刚、村主任张富违规公款旅游问题。经查,2012年经昌黎县犁湾河一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党支部书记王志刚和村主任张富带领该村部分党员和村干部以考察为名,分两次跟随某旅行社到景点旅游,并用村集体资金报销。经昌黎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志刚、张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卢龙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所长安志平、工作人员李小龙懒政怠政、不作为问题。经查,2015116日,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所长安志平、工作人员李小龙,在工作时间到麻将馆玩麻将。经卢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安志平、李小龙行政警告处分。

3.青龙满族自治县水务局副科级干部杨瑞秋、水政监察一队队长张旭光、副队长丁亚兵懒政怠政、不作为问题。经查,20154月在孙某的采砂点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杨瑞秋、张旭光、丁亚兵未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孙某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也没有及时督促孙某及时回填沙坑,消除安全隐患,更未现场进行督导检查,造成安全事故。经青龙满族自治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杨瑞秋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经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旭光、丁亚兵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海港区农业局局长刘福生懒政怠政、不作为问题。经查,20151110日,时任海港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福生拒不接听有关方面关于该区石河上游上庄坨村、小傍水崖村和周吴庄村河段长期存在非法采砂问题的举报电话,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海港区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刘福生行政记过处分。

5.抚宁区台营镇沙金沟村党支部书记袁万生虚报套取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经查,20134月,时任抚宁区台营镇沙金沟村书记袁万生在财政部门进行一事一议项目验收时,与该村主任袁某自行商量用该村村民袁某同年自家修建的小桥顶替未修建的另外一座小桥,致该村虚报工程量套取财政奖补资金11405.06元。经抚宁区台营镇纪委研究,给予袁万生党内警告处分。(秦皇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