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专题集粹>贯彻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任务部署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推进“四种形态”具体化、常态化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2-15 17:27:00

实践“四种形态”,是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和反腐败斗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旨在既用纪律丈量全体党员,又用纪律盯紧“关键少数”,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全面准确认识“四种形态”提出的重要意义和科学内涵,增强探索实践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坚决防止片面化、简单化。

1.创新方式方法,实化细化第一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常态化实现起来最难,但十分重要,旨在通过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促使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养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习惯,小过即问、小错即纠,防微杜渐、防患未然。要督促各级党组织担起实践第一种形态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谈话、函询、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制度,坚决防止“好人主义”,坚决杜绝党内政治生活的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倾向。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教育和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廉政档案,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改掉小毛病、形成好习惯。要充分运用廉政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加大谈话函询力度,用足用好谈话、函询成果。加强跟踪监督,对谈话、函询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不实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要总结推广张家口市、廊坊市改进市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方式的做法,对巡视、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拉出清单,督促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重点剖析,增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针对性。要鼓励各级党组织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探索有效管用的方式方法,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具体化、常态化。

2.坚持动辄则咎,用足用好第二种形态。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只有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才能有效避免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强化担当精神。能否对在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做到抓早抓小,直接考验着执纪者的责任担当。必须以对党、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敢抓敢管、敢于较真、及时亮剑。转变工作理念。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各环节,都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现从执法向执纪的转变,敢于善于揪住“小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置。突出工作重点。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扭住重要节点,紧盯重点领域和群体,围绕多发易发问题,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党员干部知止收手。创新监督方式。会同组织、人事等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监督检查。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及时发现和迅速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能力。完善机制制度。围绕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研究制定具体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和机制,确保落实到位。

3.坚守纪律底线,严格规范第三种形态。破法必先破纪。对于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大喝一声拉一把,促其向后一步则回头是岸;视而不见或偏袒包庇,任其向前一步就是“破法”的深渊。紧盯“六项纪律”,突出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特别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等重要节点,对仍然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虽够不上违法,但一律要从严从重处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条例为准绳,严肃、审慎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既要保障执纪审查质量,又要保障被审查人合法权益;既要把好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边界,又要避免“大题小做”,坚决防止畸重畸轻。研究制定相关程序性规定,对严重违纪受到重处分的人员需要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及时协调党委落实,确保规范有序运行。落实我省《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实施意见》,研究实施对严重违纪党员干部实行断崖式降级降职的有效办法,把那些“带病”官员“打回原形”,让其受到切肤之痛。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处分决定特别是重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问题,维护党纪权威。

4.踩着不变步伐,持续强化第四种形态。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韧劲,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开展“清仓”行动,认真清理暂存线索,坚决把腐败存量减下来。今年,要把问题线索存量减少70%以上,对党的十八大后腐败增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搞好法纪衔接。准确把握纪律处分条例总则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的各项条款,依纪依法处置,实现纪律和法律的有效对接、无缝衔接。加强对下督导。重点加强对省直派驻机构和市县纪委运用第四种形态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消除空白点,形成震慑全覆盖。强化追逃追赃工作。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深入开展“天网”行动,盯住重点个案,灵活采取措施,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增强震慑效果。

——摘自《陈超英在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