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已有成果,开辟新的战场,出硬招、出实招,切实解决影响制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大问责力度,夯实责任基础。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各设区市党委、纪委要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实到基层,县乡党委、纪委要强化责任担当。没有问责就没有担当。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两个责任”问责实施年活动,严肃处理和曝光履责不力的典型,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深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三转”。省本级重点推动“两个为主”往实里做、“两个覆盖”全面到位;市以下加快改革进度,迈出实质步伐。切实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增强协作配合实效。在办理涉及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案件时,先查违纪后查违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积极推进省直、市直派驻监督全覆盖,全面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坚持依规治党,将制度建设贯穿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着眼把准则和条例细化为具体规范,研究制定配套制度。深化“规范建设年”活动,确保事事有规范、环环有约束。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制定、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制度的“破窗行为”,让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带电高压线。严格管理监督,建设纪检铁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政治立场、砥砺意志品质,带头遵规守纪、带头接受监督,将“三严三实”作风贯彻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以换届为契机,严把选人用人关,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研究探索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的有效途径。对标中央纪委,牢固树立看齐意识,提升整体素质,推进作风转变,夯实基础工作。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强化内部监督,严肃处理乱作为、不作为、不善为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铁军。
——摘自《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