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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集团:适应新常态 强化从严治党
全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12-22 09:57:00

面对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开滦集团党委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坚决从严管党治党,以构建制度保障体系为重点,具体化落实主体责任,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制度保障,夯实责任落实的基础

出台落实“两个责任”《考核方案》、《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责任谈话实施办法》、《纪委约谈实施办法》、《实行联合巡查的规定》和《健全完善协调联动监督机制的规定》等11项配套制度,形成了较为系统的责任分工、责任谈话、责任检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融为一体的责任落实体系和制度保障机制,今年初,集团党委书记对二级公司党委书记及集团班子成员共计61人进行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集体谈话,有效推进了责任压力逐级传导、责任内容层层落实。注重把问责追究作为促进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今年已对31名责任主体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党政纪处分11人,。

持续严明纪律和规矩,突出“三重一大”,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坚持把纪律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治本之策,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党的十八大以来,开滦党委针对“三重一大”等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新建或修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34项;结合开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试点工作,初步构建了包含437项制度在内的纪律和规矩具体内容体系。今年1-11月份,共计对22名新提拔到副处级岗位的人员进行党政纪知识测试和廉政谈话;对1名拟提拔副处级岗位的人员,因公示期间收到群众反映,经调查属实后取消了其任职资格。同时,通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相继对16名存在轻微违规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或岗位调整等组织处理。

把纠正“四风”与规范企业管理相结合,主动整改突出问题

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正风肃纪。坚持突出问题导向,把违规操办婚丧等喜庆事宜、违规使用“三公”经费和享受履职待遇、截留职工工资奖金、私设小金库等违反廉洁纪律和财经纪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作为整治重点,一方面针对重点时间节点明确纪律要求,另一方面加强对所属各单位有无用公款组织宴请、公车私用、收受礼金、突击花钱、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等“四风”问题进行专项教育和检查,先后对12名问题较严重的人员进行了立案查处。注重把解决以“四风”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与规范企业管理相结合,着力发现和解决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针对煤炭销售、物资采购、招标管理、重要人事任免、落实“两个责任”、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等44项重点事项,相继开展了专项审计清查和“迎巡”自查整改活动,发现和解决企业经营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144个。近期,又主动对照中央和省委巡视有关企业提出的105个主要问题,再次从党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选人用人、利益输送、执行财经纪律等11个方面,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度自查,并将48个问题逐一分解到集团班子成员和职能部室进行限期整改,促进了企业风气和经营管理秩序的持续好转。

加大领导和支持力度,促进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责主业

为保障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开滦党委积极支持纪委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集团公司层面清理退出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23个、监督事项39个,退出率分别达到了57%和70%。不断优化纪检监察部门职能定位,推进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在全集团范围内实施了“一为主两报告”制度改革,制定了《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人力资源部门为主的实施办法》。大力充实办案力量,增设案件检查室,将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以及纪委副书记副部长分别提升为企业业务总监级和机关部门正职级,并且增设了4名副处级专职纪委委员,为切实加强执纪监督和办案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省国资委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