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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三清单一联查”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12-16 10:04:00

武安市通过“三清单一联查”,压实责任担子,着力构建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层层压实的新常态,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今年以来,通过三轮联组督查,共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17起,25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对3起典型案件在全市予以曝光。

审核“责任清单”,做到权责分明。按照“责任到人”原则,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制定领导责任、正风肃纪责任、选好用好干部责任、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责任等8项“责任清单”并上报市纪委审核把关,对分工不明确、措施不具体、责任不到人的坚决退回,要求其重新制定。

细化“报告清单”,加强制度牵引。按照“痕迹管理”原则,要求各级党组织及有关责任人每半年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向本单位进行书面报告,建立台账。市纪委每季度深入到各单位对“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落实不到位的按照“责任清单”和“问责清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制定“问责清单”,严格追究问责。按照“上追一级”原则,根据“责任清单”内容对应制定“问责清单”,细化了34项责任追究情形和24种责任追究方式,要求领导干部对各自的“责任清单”和“问责清单”进行签字背书,一式二份,分别由本人和同级纪委(纪检组)留存。

开展“联组督查”,从严督导落实。成立由市委主体办牵头,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督查组,采取综合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党委和各市直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以及党风政风、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督查。督查重点针对领导班子不团结、群众信访问题比较多的单位,或权力比较集中、资金量比较大、廉政风险比较高的单位。(邯郸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