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昌黎县全面推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制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加强组织保障。研究制定“三述”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实施、广泛依靠社会参与支持”的“三述”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三述”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明确工作内容。在内容确定上,实现“责、廉、德”三者统一,主要包括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正风肃纪行动开展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查办案件、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情况。在程序规范上,科学设置“确定对象、撰写“三述”报告、会议陈述、询问质询、落实整改、情况反馈”等步骤程序,并对每个环节、每项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和要求。在对象选择上,注重挑选城建、教育、卫生、民政、水务等权力集中、群众关注的部门和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突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创新监督方式。除县纪委委员外,特邀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监督,对领导干部的评议结果当场公布,基本实现了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媒体监督有效对接,实现对领导干部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注重结果运用。为避免“为述而述”、“述完就算”的形式主义,对“三述”人员进行现场提问和点评。各作“三述”报告的党委(党组)书记对委员的质询认真回答,仔细记录,对存在问题做出整改承诺,明确具体措施。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县纪委适时进行回访,对一时难以纠正和解决的问题,实行监督整改责任制,帮助分析原因,督促限期整改。
今年以来,县纪委共组织13个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开展了“三述”工作,通过“面对面”报告,“一对一”问询,“点对点”点评,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提升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秦皇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