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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

推动形成反“四风”改作风的新常态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11-01 09:25:4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对纪检监察系统落实全会精神进行了部署,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

一、充分认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重要性

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再次警示我们,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病原还在、病根未除,一旦出现反弹,后果不堪设想。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保持政治清醒、思想警觉和行动自觉,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坚决遏制住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四风”问题具有长期性、反复性、顽固性和复杂性,当前一些旧习惯依然“树倒根存”,存在着突出问题,纠正“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能一劳永逸,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经常抓、长期抓、反复抓。

二、十八大以来纠正“四风”取得的成效及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出台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踏石留印、踏铁有痕的劲头,紧抓重要时间节点,严格监督执纪,强化惩戒问责,坚决纠正和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以秦皇岛市为例,纪检监察部门重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三公”经费支出,“会所歪风”、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本着出重拳、下猛药精神和铁面执纪、铁腕查纠、铁心问责的勇气,集中开展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突出问题208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23人,采取通报批评、谈心提醒、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109人。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纠正“四风”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应看到,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少数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观望的思想和挺一阵子就过去的想法,仍停留在“不敢”违规的层面,思想上尚未达到真正自觉,行动上也做不到严格自律。二是违纪违规行为日趋隐形化。有的公款送节礼穿上了电子礼品卡、提货券等形式的“隐身衣”,有的公款大吃大喝贴上了“护身符”转战到私人会所或机关食堂,有的楼堂馆所穿上“马甲”变身成为培训中心等。三是顶风违纪现象变相抬头。有的党员干部依然我行我素,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的把公款吃喝费用以其他名义报销,有的超标公车挂用私假牌照,有的言行不一、只说不做,“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演变成了“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

三、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形成纠正“四风”新常态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就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弛而不息正风肃纪,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抓重点,“出重拳,下猛药”集中整治。严肃查处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的突出问题,严格追究相关责任。这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步步深化纠正“四风”问题的有力措施。各级纪检监察要严格执纪监督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严惩戒,用严明的纪律,怯歪风、树正气,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禁令落到实处。

抓节点,防止纠正“四风”问题“一阵风”。将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长期抓、经常抓,力求积小胜为大胜,以突出问题的解决带动作风全面好转。紧抓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不正之风易发高发期,发布并严格执行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送月饼、烟花爆竹、印寄贺卡等禁令,节日期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节后严肃处理违纪问题,坚决刹住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防止反弹。

抓制度,既设“高压线”又通“高压电”。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建立健全一系列约束强、问责严、方法科学、比较规范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明查暗访常态化制度。对督导组组成、管理程序、督查方式、暗访手段、暗访纪律、问责情形、处分种类等进行全面规范。明确典型问题曝光程序和制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动真格,在报纸、电视、网络上予以公开曝光,点名道姓通报批评,营造社会舆论震慑。

(秦皇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郝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