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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纪委通报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7-08 10:21:00

为持续纠正四风,端午节前,廊坊市纪委派出13个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进行明察暗访,并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开展检查活动,共检查发现问题48件,并对4件比较典型的四风问题作出处理。

分别是:

廊坊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马海程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经市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马海程,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裕华党内警告处分。

永清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海波等7名班子成员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借防汛之名设置8个值班室,并且相对固定使用,变相多占办公用房。经市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永清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海波,永清县纪委派驻水务局纪检组长汪丽娜党内警告处分。

市工信局消费科一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用手机看小说;国防科一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玩手机微信,并且拒不配合检查组工作,拒绝签字;人事科一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用单位电脑看小说;信息办一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网上购物、看股票。针对市工信局纪律松散、管理混乱,造成不良影响,经市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主持市工信局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德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四福党内警告处分。

市粮食局财审科科长王守珠、主任科员梁俊国向检查组提供虚假情况,王守珠拒不配合检查组工作,拒绝签字,造成不良影响。经市纪委研究决定,对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石通报批评;给予财审科科长王守珠党内警告处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按程序免去其行政职务;给予主任科员梁俊国党内警告处分。(廊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