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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纪委“三化”机制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5-19 10:20:00

泊头市纪委深入实践、积极探索、围绕执纪监督问责主业,注重在防范制度化、监督日常化、职责明细化上做文章,扎实推动纪委监督责任落实。

一是防范制度化。对出台的廉洁自律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完善细化,对公务接待、公车私用、公款吃喝、会议培训等方面都做了具体规定。同时,把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归纳总结,形成制度性文件,指导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监督经常化。市纪委把监督检查放在日常工作和重要节点上,成立12个常态化检查小组,购置了摄像机、测酒仪等取证设备,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全市各乡镇、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阶段性工作定期巡查。到目前,共组织暗访活动15次。为确保检查效果,市纪委还2次邀请上级纪委、3次委托外县纪委相关人员对本市各单位进行查访。

三是职责明细化。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制定新的考核标准,规定平时考核占20%,年中考核占30%,年底考核占50%,并制定了总结汇报、催办督办、考核验收的具体工作标准,年底将按照“按期完成”、“基本完成”、“未按期完成”、“持续开展”四个档次,进行考核。(沧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