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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四项机制”促“两个责任”落实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5-06 10:04:00

石家庄市深泽县纪委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四项机制保证“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建立述廉评议机制。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县纪委专题报告领导班子和个人落实“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从政等各方面的情况,年终召开民主测评会,测评结果记入干部本人廉政档案。

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对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从政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台账式管理,按季度进行通报,排名靠后的单位,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建立巡查提醒机制。采用集中督查、日常巡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各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注重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对顶风违纪的进行严肃处理。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责任行为签字背书制度,切实解决责任追究“软”问题,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政治纪律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石家庄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