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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内外兼修落实“两个责任”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3-18 15:38:00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求,青龙满族自治县不断强化内在引导和外在震慑,内外兼修,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内在引导,强化主体责任。该县召开多次会议吹响落实“两个责任”的号角。县委常委会专门讨论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县委书记在党政联席会以及全县经济工作会上着重强调如何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同时,县委、县政府还专门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制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将32项重点任务分解到17名县级领导、9个牵头单位和45个协管部门。

外在监督,强化震慑作用。该县通过整合内设机构,增强了监督执纪力量,县纪委案件检查室由2个增加到5个,办案人员达到52人,占机关总人数的80%以上。同时,把牵头和参与的议事机构由139个减少到13个。全县25个乡镇纪委书记和14个县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均已完成“清权”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纪问题,72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约谈43名,免职科级干部3名。(秦皇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