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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通报12起乱作为、不履职典型案件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4-12-31 14:47:00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明党纪政纪,促进务实干事、依法行政良好政治生态形成,近日,承德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12起乱作为、不履职典型案件。这12起案件是:

承德县岔沟乡计生办工作人员伪造、篡改计生二胎证乱作为问题。承德县岔沟乡计生办工作人员陈佳宁在办理村民生育二胎审批手续工作中,不仅不严格把关,还通过伪造证件号码、更换已经审批的他人生育证照片、涂改相关信息等方式造假出具准生证,导致部分农户政策外生育。承德县监察局给予陈佳宁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宽城满族自治县农牧局渔政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乱作为问题。宽城农牧局渔政监督管理站负责人张相君及执法人员马玉品、贾友、关珍雷、王仕涛、刘新东在对3起非法捕捞案件进行处罚时,均未给案件当事人出具任何票据,罚款合计3400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张相君、马玉品、贾友接受当事人亲属给予的玉溪烟,张相君并接受案件当事人家属的宴请。宽城满族自治县纪委给予张相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乱罚款资金和接受礼品折合现金予以收缴并上交财政;给予贾友、马玉品、关珍雷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王仕涛、刘新东警告处分。

平泉县道虎沟乡政府工作人员乱作为问题。平泉县道虎沟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刘玉芹,使用乡政府公章违规越权为他人出具结婚登记证明,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平泉县道虎沟乡给予刘玉芹行政警告处分。

营子区城管局工作人员乱作为问题。营子区城管局在《办理临时摊位许可证》审批中,没有按照收费标准执行,超标准收费;私自制定《节假日宣传庆典审批卡》,用于城区商铺在节假日开展庆典宣传活动的审批,以收取“市政公用设施占用费”的名义收取费用。营子区监察局给予营子区城管局副局长高立军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四中队队长于海军、副队长刘丁丁行政记过处分。

高新区房管处工作人员乱作为问题。高新区房管处工作人员冯冠华在工作中通过偷看、偷听等手段,盗取了高新区房管处办公室朱小春、宗麟一的账号密码,未经审核程序违规操作办理了44宗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注销业务。宗麟一未经审核程序违规操作办理了2宗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注销业务。市住建局给予朱小春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宗麟一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冯冠华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业务岗位。

隆化县韩家店派出所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问题。隆化县隆化镇阿拉营村发生一起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向丰宁方向逃窜,隆化县韩家店派出所所长黄艳利先后几次接到设卡堵截指令,但其仍未返回派出所组织本所民警实施堵截缉捕,造成工作被动。隆化县公安局给予黄艳利行政警告处分。

滦平县拆迁办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不履行工作职责问题。滦平县城关国土所时任所长李永会对滦平县西台子村多次申请的宅基地未进行认真调查审核,便予以签字上报审批,造成不良影响。另查,在其任滦平县张唐铁路拆迁工作土地组组长期间,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时任蔄子沟村“两委”成员虚报征占土地51.964亩,骗取补偿款207.856万元。滦平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李永会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失职问题。时任围场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刘凤龙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下,审批办理用地变更登记,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纪委给予刘凤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兴隆县民政局副局长赵玉国等人失职问题。兴隆县民政局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事项”过程中,存在“两头”受理、程序倒置和超时限审批问题。对上述三个问题,兴隆县民政局副局长赵玉国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社会事务股科员扈广祥负有直接责任。兴隆县监察局给予赵玉国行政警告处分、扈广祥行政记过处分。

双滦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失职问题。双滦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时,存在审批程序违规、办理超时、体外循环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双滦区卫生局给予卫生监督所所长李文红行政警告处分。

双桥区狮子沟镇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失职问题。双桥区狮子沟镇丽水社区书记战迎春、民政所所长曹烨在未仔细核实低保户农村户身份的情况下,为农村低保户办理城镇低保,累计领取低保金4666.6元。双桥区纪委给予战迎春党内警告处分;双桥区监察局给予曹烨行政警告处分。

丰宁满族自治县京北第一草原旅游景区管理处工作人员殴打外地游客问题。丰宁满族自治县京北第一草原旅游景区管理处常务副处长董涛在大滩镇传奇庄园内与山东籍游客发生口角,指使工作人员3人对山东游客进行殴打,并于事后干扰调查正常进行。丰宁满族自治县纪委给予董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指出,这些典型案例直接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宗旨观念淡薄、责任意识缺失,不尽职责、工作懈怠。对这种极端不负责任、乱作为的行为,如不坚决惩处,必将对党的事业、群众利益、党员干部形象造成巨大损害。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这些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依纪依规,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举报渠道,健全监督机制,对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要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从严、从重处理,而且要依据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以严格的纪律推动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勤政为民、干事创业。(承德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