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纪委聚焦主业主责,突出舆论引导、注重制度建设、创新监督方式、强化执纪问责,力促“两个责任”落实。
突出舆论引导
召开全县落实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专题会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夯实责任;明确纪委监督什么、如何监督。采取悬挂横幅、制作标语、开辟网站专栏、电视、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字幕等形式,加大舆论引导宣传,压实“两个责任”,积极营造有利推进的舆论氛围。组织各乡镇、部门就“如何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如何理解纪委监督责任”、“如何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如何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监督、加强队伍建设方面”等开展专题研讨,探索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工作机制。
注重制度建设
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双八条”规定(试行)》,并以县委文件印发,列出责任清单,提出了详细、明确的要求,使各级党委、纪委具体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加有据可循,从制度层面深入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把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内部监督管理,作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前提。制定出台枣强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十二条禁令”》和《请销假考勤暂行规定》,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的内部督查,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做到“家丑不自捂”,坚决防止“灯下黑”。
创新监督方式
聚焦主责抓监督。坚决落实“三转”要求,坚守责任担当,明确职责定位,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调整内部科室6个,与监督和办案有关的科室(纪工委)增加到19个,占总数(23个)的83%;成立县直第四纪工委,加强对党群部门监督力度,实现监督的全覆盖;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38个。突出重点抓监督。检查督促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廉政风险防控、党务政务公开等制度的监督检查,推动制度刚性运行,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对惠民政策、民生工程、教育医疗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突出监督重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突出载体抓监督。本着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推行县纪委常委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县纪委利用十天时间,对各乡镇、园区、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重点是党政一把手开展了一次廉政谈话。通过谈话,纪委的监督重点更加明确,党委的责任担当得到强化,实现了监督的抓早抓小。该项活动,发现并化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126个,诫勉谈话7人,征集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和建议259条,帮助基层建章立制176条。
强化执纪问责
持续纠风治乱。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出发点和着力点,以良好的政风带动社风促进民风。今年以来,共组织8轮拉网式排查、15次明察暗访,发现典型问题23个,处理党员干部27人。加大办案力度。在县乡纪委之间实施直查直办、上下协办、异地查办和指定交办等四种办案工作模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健全“统管体系”,加强对乡镇纪委办案领导和业务指导。截至目前,共查办案件162件,其中大要案110件,科级案件18件,贪污贿赂案件11件,处分党员干部162人。严格问责追究。坚决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和“一案双查”这个“尚方宝剑”,对典型案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尤其是“一把手”的责任。今年以来,共对11起案件中,涉及到的18人进行了问责追究。(衡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