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武强县纪委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工作理念,一改过去泛泛而谈的做法,采取分层次、分类别、分重点约谈提醒,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部门一把手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推进“两个责任”工作落实。
活化约谈方式
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能和业务范畴的不同,重点开展三类约谈:履责约谈。对各乡镇、县直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开展履责约谈。对部门一把手重点从强化主体责任、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方面进行约谈;对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重点围绕协助党委(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党委(党组)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方面进行约谈。提醒约谈。对重点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重点侧重廉情预警“五化”即:权力运行公开化、岗位职权明确化、工作流程标准化、廉政风险明晰化、防控措施前瞻化。诫勉谈话。对存在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但尚未构成违纪违法的,由县纪委书记对部门一把手进行诫勉约谈,使其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找准工作定位,强化人员管理,严格责任追究。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展各类约谈15次,涉及党员领导干部300余人次。
固化约谈程序
对约谈程序步骤进行科学固化,做到“三步推进”:事前提醒告知。约谈前,县纪委结合实地巡查、信访举报、群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到的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存在的廉政风险和突出问题,制定约谈工作预案,明确约谈重点,同时向约谈对象下发《约谈通知书》,告知相关准备事宜。事中签字背书。约谈时,重点听取被约谈对象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问题的情况汇报,指明存在的风险及问题,讲清危害,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并责成其签订《整改承诺责任书》。事后督促整改。约谈后,县纪委向被约谈单位下发《整改督办通知书》,并指派专人按照整改承诺时限要求,对被约谈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整改完成一项销帐一项,确保问题整改真正落到实处,收得实效。目前,共发放《约谈通知书》、《整改督办通知书》23份,14名单位一把手签订了《整改承诺责任书》。
强化约谈实效
为促使各部门约谈整改真正落到实处、收得实效,重点做到了“三动”:回访促动。约谈结束一周后,被约谈单位没有整改具体动作的,由县纪委书记对其单位一把手采取回访谈心形式,面对面听取被约谈单位一把手在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鼓励其卸掉包袱、振奋精神、积极进取,并责成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工作任务。评议推动。约谈结束2个月后,县纪委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等对被约谈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评议为“差”的,取消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个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问责驱动。对经约谈评议后,仍对存在问题视而不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动真格整改,不下死手真抓的,启动追纪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今年以来,共对28个单位进行了整改评议,党政纪处分8人,其中部门一把手4人,1个单位纪检组长因履职不力被免职。(衡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