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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4-12-08 15:51:00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选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司法改革,从依法执政到依法行政,从法治政府到法治中国,体现了我党对建设现代化法治国家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项重大战略决策相互配套、相互支撑,必将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政府各执法部门党组织,更要带头加强法治学习、推进部门法治建设、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思念,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真正做到遵法守法、严格执法,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部门党组要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推动和领导

党组作为一个部门的领导集体,负责组织、引领本部门党员干部落实好中央的政策、方针,负责组织和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如何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质监部门作为政府执法部门,尤其要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要求。

二、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中国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历史变革,规定了新中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宪法指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取得的……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历史和人民作出的决定性选择。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决定了,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必须有一个主轴,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和文明,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个领导核心无可替代,就是中国共产党。

三、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在法理上是一致的

法治是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之一,法治建设的进程彰显着政治文明的进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聚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标志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科学化水平达到新高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进入新阶段,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实现新跨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以来,法治国家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今天,我们党对“依法治国”进行再部署,既缘于历史经验,也是现实的迫切需求。

宪法和法律是在党领导下制定的,体现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照法律化的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治国。宪法在序言部分确认和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法律依据,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而依宪治国就包括共产党领导的合法性,因此,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在法理上是一致的。宪法和法律的贯彻落实离不开党的领导,而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依法治国,因此,依法治国说到底是党领导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共产党员和党的各级干部必须带头树立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要防止“以言代法”、“以党代法”和“法治至上”、“司法独立”两种错误倾向。

四、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要加强学习。党组要在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懂法,进而知法、用法、严格执法的基础上,抓好自身的学习,真正做到会法治、善法治、敢法治。二要积极作为。组织领导好本部门的普法、立法、执法、依法行政等工作,为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为执法办案和依法行政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建强执法队伍、督促依法办事、改善执法环境,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在加强对执法工作的领导上要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而不是包办具体事务,不越俎代庖,不对执法工作进行不当干预。三要提升能力。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建设一支忠于法律、严于律已、一心为民的高素质执法队伍。四要强化监督。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依法行下工作,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不公问题,严惩执法过程中的腐败问题。

(作者: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夏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