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强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突出关键节点、细化工作举措,综合运用“定、谈、查、述、问”五步工作法,构建起规范完整的责任链条,提高了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定,就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签字背书。县委先后下发《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5项重点任务分解到县委、县政府所有领导以及相关县级部门,做到事权明、任务实、责任清。全县16名县级领导对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部签字背书,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并召开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会和正风肃纪优化环境会。
谈,就是通过约谈提高部门党委(党组)对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认识。主要有四种形式:集体谈,年初由县纪委书记召集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召开专题会,就其承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集体约谈;个别谈,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岗位变动的,依据干部管理权限随时进行党风廉政责任约谈;重点谈,就是把反腐败牵头部门,容易出现问题的单位、岗位人员作为重点对象,经常以个别谈话的形式进行提醒督促;公开谈,在县电视台开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家谈”周播栏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就其承担的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认识、谈体会、谈感想,在全县营造履职尽责的浓厚氛围。今年已组织各类谈话60多人次,18个部门一把手在电视台公开承诺。
查,就是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县纪委整合委局科室力量,组建了2个专项巡视组。巡查前,多种途径征集对被巡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巡查时,通过调阅资料、个别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巡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巡查后,强化问题导向,抓好督促整改工作,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目前已完成对全县12个的部门和乡镇首轮专项巡查,督促解决责任制落实中的实际问题30多个。
述,就是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向县纪委书面述责述廉,重点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执行八项规定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县纪委结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有重点选择确定部分人员在纪委全会上进行履职汇报,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阳光志愿者参加质询评议。县纪委班子成员和纪委委员听取汇报后逐一点评,指出存在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去年以来,已有6个单位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述职,另有52名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进行了述责述廉。
问,就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责追究办法,启动“倒查责任”和“一案双查”机制,在调查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倒查“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严肃追纪问责。重点调查追责对象是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安排部署、是否对党员干部强化日常教育监督、是否尽力加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和其他制度机制建设、是否支持配合案件调查工作等情况。今年以来,该县共对4个单位一把手、2个单位的主管副职进行了责任追究。
(衡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