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发言摘登
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归位是基础。我们从四个方面力促责任归位。一是从惯例上归位。年初的廉政会议,改由党组书记作廉政报告。二是从制度上归位。全面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决策末位表态制度,明确主要领导要转到抓廉政、抓审计工作上来。三是从职能上归位。理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的职责。四是从分工上归位。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工作,厅属单位纪委书记也回归主责。
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到位是关键。我们积极探索制定巡查工作办法,明确由纪检组牵头,重点巡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成效。同时,重点建立了“四个一双”工作机制,即“一岗双责”管理机制、“一述双报”述廉机制、“一考双评”考核机制、“一案双查”问责机制。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需要纪委更有力、更有效的监督做保障。我们始终注重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职责。今年以来,重点进行了三项改革:一是健全纪检机构、充实纪检力量。二是精简协调办事机构、积极推动“三转”。三是明确建议权、督促权、审查权和否决权四项职权、全力保障纪检部门行使监督职责。(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 高金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