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4-10-21 17:00:00
强化“三转”,突出主业。切实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最基本职责,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要求,加快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通过聚焦中心、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营造“不敢腐”氛围。
守土尽责,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纪委要切实担负起对同级党委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责任,认真解决不敢监督和不能监督的问题;要注重“抓早抓小”,运用谈话函询等方式,做到早提醒、早处理。
准确把握“五个关系”,强化履职。把握查办案件数量、质量和分量的关系,坚持“短、平、快”办案,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把握执纪办案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的关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反腐败,更加突出法纪效果;把握十八大前后执纪严格度的关系,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仍然顶风违纪的,从重从快严肃处理;把握公和私的关系,领导干部必须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决不允许把公款装入个人口袋;把握查办案件和维护发展环境的关系,既要查处假公济私、贪污腐败的干部,也要惩治损害发展环境行为、查办在位不为的干部,从长远上保护发展环境,支持和保障发展。(作者: 承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卢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