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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察厅通报12起“吃拿卡要”典型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4-10-21 13:47:00

  122,在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我省通报了12起“吃拿卡要”典型问题。

  通报指出,省纪委监察厅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对全省执法执纪部门和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查处“吃拿卡要”等问题152件,处理312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69人。

  12起典型问题如下:

  一、景县畜牧水产局乱收费问题。20135月至8月,该局向全县养殖户以每盒加价100元的价格发售瘦肉精检测卡,共发售19盒,违规多收1900元。20131126,经景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该局主管副局长主维林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费予以退还。

  二、鹿泉市经济开发区学校原校长宗素梅虚开发票问题。20122月至6月,宗素梅安排学校报账员韩志华将11780元招待费以虚开办公用品发票方式入账。20131120,经鹿泉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宗素梅党内警告处分;2013122,经鹿泉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韩志华行政警告处分。

  三、玉田县第一中学乱收费问题。2013年上半年,该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向高一学生违规收取补课费、文印费、试卷费等每人165元,涉及金额30余万元,且未开具正式票据。2014119,经玉田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校长赵仁义行政记过处分,违规收费予以退还。

  四、滦平县城管局广告牌匾股股长张忠维违规使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25月,张忠维在办理广告审批手续过程中,个人私自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现金1000元。20126月至20133月,张忠维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摩托车,个人私用。2013717,经滦平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忠维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五、清苑县人民医院乱收费问题。2013811024,该医院超标准收取患者诊查费、换药费,违规收取床位费,涉及金额23817元。20131128,经清苑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该医院主管副院长刘新记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院长李文平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收费予以退还。

  六、文安县医院医生刘松恺“收黑钱”问题。20131027,刘松恺在检查化验过程中,私自收取患者化验费150元,未上交医院。2014120,经文安县卫生局研究决定,给予刘松恺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给予该院检验科主任樊斌行政警告处分。

  七、昌黎县交通运输局路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失职问题。2013107,该大队第六中队执法人员苏会东在执法过程中,对两辆违法超载车辆未按规定消除违法状态,直接罚款2000元后放行。20131028,经昌黎县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给予苏会东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该局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郭幼军、副大队长于顺利、中队长钟国顺行政警告处分。20131031,经昌黎县监察局研究并报县政府批准,给予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曹怀普行政警告处分。

  八、曲周县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站越权执法、乱罚款问题。2013926,该站执法人员按照站长宋志刚的安排,针对客运车辆非法营运行为开展巡查,“以未经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为由,查扣一辆载货面包车后,未将案卷移交运政部门处理。930,该站对面包车司机违规罚款5000元并当场收缴。2014120,经曲周县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给予宋志刚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经曲周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该县交通运输局主管副局长郭强行政警告处分,违规罚款予以退还。

  九、盐山县工商联违规收费、私设“小金库”问题。20123月至12月,该县工商联常务副主席张志强擅自决定,向本县35家会员企业违规收取“会员牌、桌牌、会员证、会员通讯录”的制作费用,涉及金额21000元,且未记入单位财务账目。20131024,经盐山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志强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费予以退还。

  十、定州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乱收费问题。2012514,该培训中心违规收取某企业电工复审培训费、焊工复审培训费,涉及金额6440元。2014120,经定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给予该培训中心主任陈向颖行政记过处分,违规收费予以退还。

  十一、邢台市第一中学违规招生收费问题。20139月,该校以邢台市树人中学名义违规招收高一年级新生34人,向每人收取2.4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捐资助教费”,并收取每人每学期学费400元,涉及金额106万元。2014120,经邢台市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给予该校校长高云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费予以收缴。

  十二、崇礼县地税局工作人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21223,崇礼县地税局副局长白晶、孙钦及第一税务分局局长万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花费480元。2013114,万顺又接受该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花费720元。2014118,经崇礼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白晶、孙钦、万顺党内警告处分,宴请费用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