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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4-10-21 14:59:00

  1.河间市看守所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8月13日,受所长张庆增指派,会计槐某乘坐看守所司机左某驾驶的警车办理公务期间,槐某让左某为其接送孩子。河间市看守所公车私用行为,违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此,看守所所长张庆增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河间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庆增党内警告处分。

  2.泊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主任孙雪峰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经查,孙雪峰个人使用一间面积为14.5平方米的办公室,违反县(市)级及直属机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的规定,属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经泊头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雪峰党内警告处分。(沧州市纪委)